为进一步加强九江市物业管理协会自身建设,提升协会服务能力与行业治理效能,更好地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,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协会章程,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秘书长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协会章程、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、决定,牵头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;
(二)负责协会日常运营管理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撰写年度工作总结,统筹协调协会内部各项工作开展;
(三)搭建行业沟通桥梁,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(社工部、住建、民政等)的对接联络,及时传达政策信息,反映行业诉求,协助推进行业监管相关工作;
(四)服务协会会员单位,组织开展行业调研、培训交流、评优评先、经验推广等活动,解决会员实际需求,维护行业合法权益;
(五)负责协会财务管理、公文处理、档案管理、印章使用监管等工作,确保协会规范运作;
(六)组织筹备协会各类会议(会员代表大会、党委会、理事会等),负责会议材料起草、会务安排及会议决议落实跟踪;
(七)加强行业宣传推广,牵头编辑行业资讯、简报等材料,运营维护协会官方宣传平台,提升行业整体形象;
(八)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二、任职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1. 政治素质过硬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廉洁奉公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;
2. 热爱物业管理行业,熟悉行业发展动态及相关政策法规,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;
3. 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,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;
4. 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(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);
5. 无违法违纪记录,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行业禁入处罚;
6、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的公职人员暂不能报名(根据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(离)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》(中组发【2014】11号)中的“兼职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、奖金、津贴等报酬的规定”)。
(二)专业及资历条件
1. 大专及以上学历,中共党员、物业管理、行政管理、公共管理、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;
2. 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其中曾在社区党组织书记(主任)、行业协会、大型物业服务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者优先;
3. 熟悉行业协会运作模式,具备独立组织开展行业活动、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实践经验;
4. 拥有广泛的行业资源和良好的沟通协调渠道者优先。
三、薪酬福利
1. 薪酬待遇: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,具体面议;
2. 福利保障:按国家规定缴纳“社保、医保”,享受带薪年假、节日福利、定期体检、培训学习等福利;
3. 工作环境:舒适的办公环境,和谐的工作氛围,完善的职业发展平台。
四、招聘流程
(一)报名
1. 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;
2. 报名材料:需提交个人简历(含近期免冠1寸照片)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;
3. 报名方式:请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,以“姓名+应聘专职秘书长”命名,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:jjswyglxh@163.com(联系电话:0792-8183113,联系人:倪豪杰)。
(二)资格审查
协会将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后续考试事宜,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(三)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,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、综合素质及岗位适配度。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考察与体检
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,对其政治素质、工作业绩、职业素养、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;考察合格者安排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
(五)录用
考察、体检合格者,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,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(已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),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 应聘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;
2.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试费用,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辅导;
3.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九江市物业管理协会所有。
九江市物业管理协会
2026年5月7日